南海网11月25日消息(记者 蒙健)11月25日,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近日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(2024年第28期)。记者了解到,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涉及市民常吃的胡萝卜、小白菜、芒果等产品,不合格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。
近期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26批次,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。不合格食品包括:
一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
昌江十月田文李水果摊购进、销售的芒果(象牙芒果),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演丰分院购进的胡萝卜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胡萝卜最大残留限量为0.2mg/kg;青椒最大残留限量为0.05mg/kg。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。
保亭响水艺海多果蔬店购进、销售的大葱,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葱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3mg/kg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,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,tp钱包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。
洋浦蜜糖水果店购进、销售的荔枝,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、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1mg/kg,吡唑醚菌酯在荔枝最大残留限量为0.1mg/kg。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,农药残留超标原因可能是过量使用农药,或者用药后,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,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。
海南山海疗养院食堂购进的小白菜,其中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根据规定,普通白菜(上海青)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02mg/kg。氟虫腈残留量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,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,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。
二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